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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 上海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7001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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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小依来给大家说一下要交1.5倍12个月的情况:
I 国内本科毕业于非211院校,国外硕士毕业大学非世界前500名
II获国外本科学历但毕业大学非世界前500名
III通过HND学习形式获得国外本科,且又在国外继续学习获得硕士的
IV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形式获得国外本科学历未获得国内本科学历,且又在国外继续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
V国内专科毕业,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学位的
那么还有一个办法可以缩短倍数和时间!那就是创业落户,接下来大家看一下需要什么要求吧~
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,注意是实缴注册资金。对企业行业类型,注册在上海那个区域并无特别要求。
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需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,且股份要是公司第一大股东,个人持股股份不得低于30%,注意这个持股比例要求必须是公司刚成立时就要符合该标准,后期其它股东股份转让,资金追加投资均不可以。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,共两名股东的公司为例,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持股比例至少应为51%(个人出资额为51万元)才符合条件。另创始人还需与自己创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企业需连续6个月有缴纳增值税(营业税)或企业所得税,对具体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额没有具体要求。也就是说在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申请户口前企业必须连续6个月都要有纳税,无论纳税金额多少,只要有纳税(注意零税单是无效的),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方有资格提出申请。
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需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社保及个税,且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,个税缴纳情况需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情况下才可申请。